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图片

当前页面: 首页??>?解读回应?>?文件解读

《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的通告》 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保护生态环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衡阳市全域为禁烧区,衡阳县同步执行。通过常态化禁烧与综合利用,解决秸秆处理难题,压实各级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政策要点

 1.禁烧区域及时间:衡阳县全域为禁烧区,实行全年全天候常态化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烟尘污染物;唯一例外是经农业农村部门检疫确需处理的病虫害秸秆,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采取安全措施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就地焚烧。

 2. 综合利用导向: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技术,给予扶持引导,从源头减少焚烧需求。

 3. 监管机制:实行“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三级网格化管理,组建巡查专班,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监督格局。

 4. 处罚标准

 秸秆焚烧:乡镇(街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500-2000元罚款。

 严重后果:引发火灾、交通肇事等,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 责任主体:县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乡镇为执法主体,村为网格责任主体,农户与经营主体为直接责任主体。

 三、关键政策释疑解答

 1. 问:是否任何时候都不能烧秸秆?答:全域全年禁烧,仅病虫害秸秆经检疫、备案并采取安全措施后,由乡镇(街道)组织焚烧,个人不得自行焚烧。

2. 问:秸秆没地方堆、不好处理怎么办?答:可选择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政府提供技术与政策扶持;也可联系收贮主体,切勿露天焚烧。

 3. 问:处罚由谁执行、怎么罚?答:由乡镇(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罚500元,情节严重罚500-2000元;引发事故的,依法追责。

 4. 问:发现焚烧行为如何举报?答:通过政府官网、政务热线、村级公示等渠道举报,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共同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