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30日)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省、市自然资源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形势、主动扛牢责任,努力做好2023年全县自然资源工作。
一、2023年年度总结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今年是疫情解封的第一年,万物复苏、百废待兴,2023年的发展成就,集中展现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和奋进姿态,为开启现代化衡阳县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更为激励我们在新征程上奋勇直前!
(一)着力把握形势,全力以赴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确保田长制落地见效。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一是胸怀“国之大者”,全面推行田长制。设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及网格员田长共2713名,巡田率在全市位居前列。县田长制办公室下发通报11期,交办函87期,督办令41期、提醒函1期。二是坚持实效实干,高位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耕地恢复工作情况。202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恢复任务8980亩,为全面落实耕地恢复任务,县政府按11000亩耕地恢复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目前已工程实施6000余亩。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情况。已完成2023年耕地开发4000余亩的项目立项、选址工作。2019年旱改水项目报备,预计可新增水田850亩,该批项目已申请省厅报备入库。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情况。我县编制了《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耕地拟转出1370亩,转进1430亩,确保实现进出平衡,已上报市局、省厅备案。实现年度耕地“进”大于“出”。三是着力保障报批,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上报省市审批占用耕地项目27宗,占用数量指标19.0511公顷,水田指标15.5832公顷,共收取耕地开垦费980.0863万元。
(二)着力精致规划,高质量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和发展格局。今年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规定任务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完成编制的158个村村庄规划已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等修订完善。全年共计完成 “三区三线”查询核实30宗。完成规划设计项目40个,规划信息公示35起,经济技术指标复核项目9个,完成报批项目资料组卷51宗,正在组卷项目83宗,三区三线套合280个地块。
(三)着力精准保障,高质量保障社会经济高水平、可持续发展。一是做活土地文章激发内生活力。积极开展土地处置工作。今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县闲置土地任务清单共6宗,目前,我们处置销号5宗,处置率在全市排名第二。“五好园区”建设,低效用地处置率75%,已完成省厅下达任务。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外业调查已全部完成。“批而未供”处置工作。截止至目前,应处置面积1782.9亩,已处置土地922.8亩,“批而未供”处置率达到51.8%,全市排名第二。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规模8773亩,完成全县储备土地一张图,上图地块数量433宗,面积17906亩。截止目前,共收回9宗土地,面积117亩,并已办理出库8宗,面积157亩。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报省厅批复,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报省厅审核。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破解出让难题。一级土地市场共办理挂牌拍卖出让业务28宗。目前已成交21宗,面积1070亩,成交价款39108.32万元;流拍7宗。划拨供应土地6宗,面积87.27亩。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类型业务18宗,收取土地出让金74.59万元。2023年12月14日,挂牌出让了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总面积2.39亩,起始总价77.95万元。三是夯实数据基础筑牢发展根基。全面完成2022年土地变更调查,我县共完成图斑核查18860个,面积10.7939万亩,新增耕地图斑变更2211个,面积7590亩。落实日常变更调查,2023年日常变更外业完成6521个图斑,内业建库完成7750个。天空地网全覆盖监测,66个监测点均已全部投入使用,以监测耕地变化为重点,提取监测信息124条。配合省厅完成卫星监测图斑核实2892个,向乡村负责人推送“图斑快递”图斑1198个,面积4939.58亩。
(四)着力精心服务,高质量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全力以赴稳土地市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工作。2023年,共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已领回批文11个项目,面积22.7795公顷;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并缴费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项目5个,面积6.883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已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建设用地项目9个,面积4.3802公顷;村民建房报批全年已批回7个批次,涉及村民建房463户,面积4.9668公顷。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审批临时用地项目1宗,面积0.5001公顷。
(五)着力精细保护,高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加强地灾防治,落实防治责任。衡阳县辖区内2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对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群测群防及排危除险工作。二是做实基础业务,提升矿山管理水平。截止2023年12月底止,全县共有持证矿山39家,其中有效期内30家,过期9家,3宗限期关闭退出矿山完成了注销登记。对全县持证矿山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针对全县矿山存在不规范开采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实行包矿到人管理制度,分为三组,每组2人,对全县持证未过期矿山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监督、督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年度信息公示、资料收集上报、矿权纠纷调处、矿山关闭注销等工作。2023年8月我们对全县矿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由党组领导牵头,委托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全县矿山进行现场核查,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实行一矿一档,精准施策,部门联动,专人负责,确保成效。三是推进矿山修复,践行两山理论。在规定期限内,指导了20家矿山企业编制年度生态修复方案。高质量完成“界牌矿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整改任务。通过整改,界牌矿区共计完成覆土复绿面积1.3万平方米,铺设防护网6.2万平方米,砌筑水沟约8160米,修筑和清理沉淀池和排水沟15处,设立安全警示牌628个,矿坑回填土方2000立方米。做好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基金的计提工作,顺大矿业、大丰矿业、中益矿业和古井采石场共计提缴存生态修复基金451.3万元。
(六)着力执法攻坚,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迈向更高水平。2023年初,设立衡阳县自然资源督察办,负责对全县督察图斑整改,实行统一督导、定期通报、集中举证销号。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我县国家2021督察反馈问题图斑25块,已举证并通过省级审核22块,持续整改3块;国家2022年督察反馈问题图斑82块,已举证82块;国家2023年督察反馈问题图斑20块,已举证15块,持续整改5块。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交办2023年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3块,已举证并省级通过3块,持续整改20块。交办典型问题5个,含以生态修复治理之名非法采矿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个,剩余1个为持续整改,待省厅批文下发上传即可完成销号。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我县任务图斑数为194块,目前已完成194块,完成率为100%,全省排名第1位。近三年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县问题图斑344块,已举证340块,持续整改4块。月清三地两矿耕地减少任务图斑数为353块,已完成353块,完成率为100%,全省排名第1位。矿产资源执法“双零”目标行动涉及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剩余4个。部卫片任务图斑123块,已整改举证76块,持续整改47块。月清三地两矿违法用地任务图斑109块,已整改举证81块,持续整改28块。二是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当担。结合全县违法用地“双零”行动清理,主攻存量,严控新增,突出“从快打击、从严处罚”,目前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已立案查处96宗,已收取罚没款共计5762余万元,拆除违法违章项目17个,拆除违法用地面积约119679平方米,其中拆除建筑物面积28885平方米,恢复耕地面积56850平方米。其中移送纪委监委追责4起、移送公安机关侦查5起。
(七)着力热点民生,坚持让人民群众在生活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今年来共受理城镇不动产首次登记(含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服务事项32510件/次,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交地即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一方面在全市率先实现“交地即交证”,另一方面并持续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目前4个项目纳入了“交房即交证”,已办理首次登记1051套、已办结转移登记611套;强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共251156宗(其中农村宅基地250195宗,集体建设用地971宗)。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宗地数251156宗,权籍调查率100%;农宅应登记发证宗地数177821宗,已发不动产权证宗地数131155宗,发证率为73.76%;稳步开展林权日常登记。今年1-12月份日常登记26宗,权属纠纷调处1宗;全面清理化解信访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两个信访突出问题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并为1097户购房业主办理分户产权证书。3个“保交楼”项目,办理首次登记套数712套,办结转移登记套数139套。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面临占补平衡工作欠账太多、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个别部门不理解、个别乡镇站位不高等问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低效等问题比较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地方没能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生态环境问题严峻,生态修复欠账较多,基层所执法力量薄弱;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执行效力有待提升。
一是耕地恢复难度大。耕地补充后备资源匮乏,部分位置偏僻、土地贫瘠、开发条件较差,开垦投资大,即使开发成耕地,质量等级也不高,难以实现“补优”的目标。自然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政策没有统筹,高标准农业、油茶种植、乡村振兴等项目与耕地保护违和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执法监察手段软。全县月清“三地两矿”任务繁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突出,新增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任然存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违法用地案件的发生,也充分暴露出我们监管乏力、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是绿色矿山建设难。而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矿山企业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导致存在安全隐患,后期对矿山日常监督管理还未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近年来,砂石土矿行业不景气,市场低迷,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不高。同时,已建成入库的13家绿色矿山企业,存在不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运营和生产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在规划引领和资源保障上发挥更大作用。坚决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共同维护空间规划权威。切实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三区三线”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推进规划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精准配置土地资源要素。科学联动编制土地储备、利用、供应计划,打通规划-用地-项目的全链条通道,资源向重点平台、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等倾斜保障。加大区域土地储备力度。科学编制和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大力推动成片连片,突出制造业当家,打造产业发展载体。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供应。全力保障交通、水利、重大基础和民生设施以及产业项目,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激活存量土地资源空间。通过综合开发、立体利用、更新改造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落实管控指标,确保编制质量。在规划编制中,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落实节约节约用地制度,确保规划成果符合政策要求,符合编制技术大纲要求。矿山管理实行“4+1”监管模式。由4个业务股室、1名技术单位人员对每个矿区进行日常监管,督促全县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规范开采。规范矿山开采产生的砂石料管理。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以上,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的各项措施,建立全县矿山企业日常监管巡查台账。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健全我县绿色矿山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即定桩、定员、定界、定点、定责,巩固和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成果质量。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入库绿色矿山实地检查,对检查结果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
(二)推进“田长制”运行,在保护耕地上落实更严格的制度。全面落实“田长制”工作。充分发挥三级田长及网格员APP巡田作用,实行网络监控化管理,及时制止耕地违法行为发生。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保护耕地。加大耕地卫片监督和违法用地查处,推进耕地示范乡镇、村、社区展示,实现耕地布局更好、生态更优。牢守耕地底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推进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对全县各类存量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分类处置。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坚决扛起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新建高标准农田9.23万亩以上,扎实做好扩面稳产和根治抛荒工作,确保粮食面积和总产稳定在130万亩、60万吨以上(其中优质稻不少于100万亩)。牢守耕地底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三)推进县域高质发展,在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上拿出更强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推动工业经济量质齐升”战略部署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继续秉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全力保障项目用地。要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改革事项,塑造乡村特色风貌,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成果,使得成果更加符合我县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财政收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地块出让前期相关工作,为明年出让土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适当的时候推向土地市场公开交易,争取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约1.5亿元。要进一步做好补办建设用地手续销号工作。2024拟将14个项目上报省批准并销号。
(四)推进精致蒸水建设,在提升城市品质上绘就更美蓝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发生,通过农村宅基地调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对照各类违法违规线索,以及县级田长办下发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动态巡查机制,对全县进行高密度、高频率动态巡查,实现巡查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确保占地就退、出土就拆,把新增乱占耕地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借助外力,发挥内力,形成合力,对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将田长制落实到位,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强化全县房地产项目用地和闲置土地清理。通过加强批后监管工作,重点查处和打击城镇国有土地非法转让,以及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入市等行为。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域推进废弃矿山、裸露山体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修复。要深化不动产登记规范、高效、便民服务制度改革,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强化部门联动、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和登记数据库建设。强化安全至上,压实公共安全责任。在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上持续用力,对自然资源部门所涉及的地质勘查、采矿等行业强化监管和整治,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综合防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汛期值班值守、地质灾害排危除险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矿产资源违法“双零”行动,加强全县矿产安全生产大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开矿、超深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四、意见建议
(一)开展资源管理新格局。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自然资源深层次改革,真正形成资源大储备、大保护、大保障格局。采取实体储备和数字化储备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经营性集体土地和矿产资源进行实体储备,由县财政或者县投资公司负责资金保障;对耕地后备资源实行数字化储备,制定耕地占补平衡地块开发优先序。同时,统筹保护与保障,制定统一协调的发展规划,形成全面保护和管理的一体化网络。将耕地保护、矿产管理、生态修复等区域性工作,压实到乡镇,明确责任目标,并提请政府纳入考核,促进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格局。
(二)高标准推进耕地保护。切实做到量质并重,落实后期管护,真正实现良田粮用。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工作,提高新增耕地质量。推进耕地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山下果树苗木尽量上山上坡,山上劣质耕地逐步退出,实现耕地布局优化。强力推行“双零”行动,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做到分级立案、限期结案、依法移送。同时,对各乡镇,将上年净增加的耕地数量作为下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和允许占用耕地规模的上限。对没有落实“以补定占”的乡镇,不予审批或备案非农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项目。
(三)破解不动产办证难题。要进一步解决小产权房办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城乡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统一市场”,达到“同地、同权、同价”,实现“登记管理”与“财政创收”两手抓、两不误,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
(四)放开用地审批权限。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在空间规划成果公布前,城镇开发边界之外只允许审批政府组织的交通、水利、能源、军事用地。建议省市放开城镇开发边界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政策,允许报批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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