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新立登记初审档案资料目录
1、申请登记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资金、技术、人员等资质条件的证明(外商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含专家签名表);
5、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收益凭证;
6、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意见(除参照市局相关会审科室的审查内容出具审查意见外,另需明确采矿权是否受县级矿规和生态红线禁止、县本级矿产资源规费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收缴到位、是否有违法开采行为以及是否处罚到位。下同);
7、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含专家签名表)(探矿权已有偿处置证明)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
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含专家签名表);
8、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报告及审查意见;
9、三叠图(申请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和划定矿区范围图三者叠合图);
10、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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