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卫发〔2023〕61号
关于同意唐冬梅辞去公职的批复
唐*梅,女,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身份证号:430523********0924,2009年参加工作,衡阳县岘山镇卫生院职工。根据本人自愿提出的辞职请求,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经研究,同意唐*梅自2023年9月辞去公职。
2023年9月6日
抄送: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人力
资源服务中心、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中心)、衡阳县岘山镇卫生院、唐*梅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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