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衡阳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1名,机关党委暨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二、办公场地:局机关驻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中路33号
三、办公时间:局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局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办公电话:0734-6811621
五、机构负责人:吕荫湘
六、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控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本系统内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领导分工
吕荫湘,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展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基层卫生财务集中核算、计划生育业务、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及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农村建设、扶贫和健康扶贫、国防预备役工作;分管财务股、审计股、计划生育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办、基层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健康扶贫办、衡阳陆军后勤保障旅卫生营防疫防护队;联系西渡镇、金兰镇、库宗桥镇、演陂镇及县中医院、西渡镇中心卫生院、金兰镇中心卫生院、库宗桥镇卫生院、演陂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和岘山镇卫生院、井头镇中心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陈连龙,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疾控、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出生缺陷干预、组织病残儿童与计生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法规综合监督、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两非)工作;协助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服务股、卫生应急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法规综合监督股;联系台源镇、长安乡、石市镇、界牌镇和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精神病康复医院(精神卫生)、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长安乡卫生院、石市镇卫生院、界牌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李兴旺,党委委员、副局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办公室(机关内务)、意识形态、机关食堂、新闻发言、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绩效考核、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计划生育协会、宣传教育科技、规划信息、项目管理、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负责井头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食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管理部和综合服务部、规划信息股、宣传教育科技股;联系岣嵝乡、集兵镇、樟木乡、樟树乡及岣嵝乡卫生院、集兵镇中心卫生院、樟木乡卫生院、潮江卫生院、樟树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傅同生,副局长:负责医政医管、中医、药政、无偿献血、医疗纠纷调处、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救援、医学会、卫生小康建设、征兵体检、组织医疗鉴定、行政审批服务、政务中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负责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药具站、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联系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联系岘山镇、洪市镇、曲兰镇、关市镇、井头镇及湘中医院、县精神病康复医院(医疗)、岘山镇卫生院、洪市镇中心卫生院、曲兰镇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井头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姜永国,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负责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律检查组全面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
常晓春,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负责人事、政工、考培、医改、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工会、共青团、妇女、双联、统战、信访、社会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工作;分管人事股、综合档案室、体改股、信访室、党建办、工会、团委、妇委会、卫生计生技术培训中心;联系渣江镇、三湖镇、金溪镇、溪江乡及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渣江镇卫生院、三湖镇卫生院、金溪镇中心卫生院、溪江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凌 彬,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负责爱国卫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四城同创"、文明创建工作;分管爱国卫生工作股;联系杉桥镇、板市乡、栏垅乡、大安乡及县爱卫服务中心、杉桥镇卫生院、板市乡卫生院、栏垅乡卫生院、大安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和洪市镇中心卫生院、曲兰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六)内设股室( 21个)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对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地区性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肖骥钦 联系电话: 0734-6811621)
(2)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和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734-6834049)
(3) 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人:刘嫄嫄 联系电话:0734-6837838)
(4)审计和社会抚养费监督管理股负责审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国家财政法规财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负责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决算、决算审计以及有资产购置、使用和管理使用审计;负责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审计;负责经济效益评价及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审计;负责其他经济事项审计。(负责人:刘媛 联系电话:0734-6838129)。
(5)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承担健康蒸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人:伍双喜 联系电话:0734-6869993)。
(6)法规综合监督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人:黄红卫 联系电话:0734-6824026)
(7)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人:王元华 联系电话:0734-6835028)
(8)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监测评估;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蒋宏伟 联系电话:0734-6837539)
(9)医政医管股。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评审工作;落实征兵体检、高考体检及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组织实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禁毒、森林防火等社会医疗工作;负责全县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人:聂健荣 联系电话:0734-6837958)
(10)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人:邓卫祥 联系电话:0734-6837006)
(11)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人:陈文化 联系电话:0734-6837514)
(12)宣传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控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统筹和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胡小敏 联系电话:0734-6470966 )
(13)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人:赵春桥 联系电话:0734-6835027)。
(14)爱国卫生工作股。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技术指导;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何远利 联系电话:0734-6966258)
(15)中医药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的督导、管理;负责全县中医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的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科研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拟定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专长绝技的收集整理、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知识的普及;组织指导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负责人:陈芳 联系电话:0734-6837526)
(16)行政审批股。负责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发及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注册工作;负责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负责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负责放射诊疗技术和运用辐射机构许可;负责权限内消毒产品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服务人员资格许可;负责再生育的行政审批;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刘倦初 联系电话:0734-6837968)
(17)妇幼健康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人:彭美玲 联系电话:0734-6837026)
(18)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人:邓丽华 联系电话:0734-6824566)
(19) 健康扶贫办。负责健康扶贫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卫健系统内健康扶贫工作指导、督查、调度等工作。(负责人:欧阳朝晖 联系电话:0734-6835028)
(20) 信访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办上级信访机关、党政领导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办理上级信访机关、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局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人:张小青 联系电话:0734-6522666)
(21)综合档案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系统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负责管理本系统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接收机关各部门的档案资料及本系统人事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开发利用;编制必备的各类检索工具,积极进行档案的开发利用,热情接待查询和借阅档案人员,为局领导决策和人事、计生、财务等各项工作服务;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和卫健系统各单位移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档案法制宣传和监督工作;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完成每年度的档案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向县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开展编研编撰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组织沿革、重要会议提要、大事记和各种参考资料等;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做好温度记录,保持档案室整洁。(负责人:宋俊超 联系电话:0734-6814254)
机关党委(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和指导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人:朱荣华 联系电话:0734-683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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