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6年1 月2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衡阳县统计信息网站栏目信息。本年度统计局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实时公开政务动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各类信息48条.二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优势,及时开展统计调查研究、预警监测、分析报告,发布政府关注、百姓需要、企业渴望的统计信息。加强统计数据发布的频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严格把关,强化监督。明确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原则,从发布内容到发布审核层层把关,对网上存在的问题责任到人,局党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台的管理、信息的更新,逐条进行整改完善,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做到未审核的信息不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3 | 0 | 3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驳回申请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驳回起诉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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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
2、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3、政务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互动性和服务功能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细化公开标准,提升公开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数据可读性和实用性。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健全政策解读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
3、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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