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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所,各内设机构、单列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衡阳县委机构缟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县局决定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罗永忠
副组长:分管县局办公室的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分管企业开办、市场监管两项一级牵头指标的县局领导为副组长。
成 员:各监管所所长和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单列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一级指标牵头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承办落实本指标的各项工作,为该一级指标的联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办公室,由县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协调、综合、涉企检查计划等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则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行文。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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