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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单列机构4个,内设机构29个,事业单位11个,派出机构27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单列机构4个:机关党委、工会、离退办、机关纪委。
内设机构29个: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科技和财务股、新闻宣传股、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协调办(应急办)、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执法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性和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股、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生产协调发展股、药品流通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市场和网络监管股。
事业单位11个: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培训中心、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派出机构27个:集兵所、井头所、演陂所、金兰所、洪市所、金溪所、界牌所、渣江所、台源所、城东所、城西所、西渡所、岘山所、樟树所、岣嵝所、樟木所、关市所、库宗所、栏垅所、曲兰所、大安所、溪江所、石市所、三湖所、杉桥所、板市所、长安所。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实有编制325个,行政编119个,事业编206个。年末实有人数为325人,其中行政人员119人,事业人员206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的企业和个体户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商品和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战略管理和广告业发展,农资和成品油抽检,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管,价格监管,知识产权监管,计量检测工作、标准化实施管理工作,商品条形码监管工作,乡镇和社区医疗计量器具检定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工作等。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在本年度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等违法行为;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5、做好计量、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体系研究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6、强化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
7、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8、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0、加强全县范围内的价格监管工作;
11、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经批复的预、决算情况
2022年度部门总收入为476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634.85万元,其他收入为77.55万元),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5.01万元,全部是其他资金结转。全年总支出为4767.41万元,年末总结余为21.66万元,全部为其他资金项目结转。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共计4066.24万元。具体情况为:(1)工资福利支出3505.90万元:基本工资1484.89万元,津贴补贴793.04万元,奖金463.0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41.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7万元,住房公积金241.80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497.49万元,年中经调整,上级转移支付77万元,本级预算安排491.61,其他资金支出110.9万元。全年项目支出数679.51万元。2022年末结转21.66万元。预算执行率99.55%%。
本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挤占、无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万元,中央食品监管监管补助资金35万元,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33万元,知识产权培育资助专项资金112.2万元,3.15消费者维权工作经费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奖励经费5万元,非税安排的支出366.4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质量执法),其他资金支出110.9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7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8万元、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7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本单位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较年初预算减少5.88万元。
①、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048批次,15120人次。较上年减少。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52.92万元,较上年减少5.88万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单位实有车辆8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2022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5万元。
(四)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2年年底资金结转21.66万元,全部为其他资金项目结转。
(五)部门整体支出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衡阳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岗位责任,按时组织绩效目标申报、过程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编制预算、资金日常管理中予以运用。
2022年修订了《2022年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进行中每月召集各股所会议,了解项目进度,项目进行中跟踪监督进展情况,督促项目顺利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预算执行率123.61%,分值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9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1、预算编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县财政规定编制,年初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预算执行率达123.61%,年中追加预算多。
3、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面,部门结转结余率达0.45%,较好的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4、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方面,预决算公开性中2022年决算未公开,由于决算还未审批定稿无法完成公开;单位基础信息已完善。
5、部门预算管理方面,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管理制度健全性比较健全;支出规范。
6、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完全按财政的规定进行。
7、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和安全,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未有大量闲置的固定资产未使用。
(二)履职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完成食品药品检查率100%,完成市场监管率100%,完成质量强县的考核、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工作100%,完成上级安排的“四品一械”的抽检任务,全年抽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3116批次,查办各类食品案215件,不合格品处置率100%。
完成工作作任务,无食品药品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查处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违法直销等违法行为,质量强县考核达标,完成上级规定“四品一械”的抽检工作,防止不合格品流入。
时效指标:2022年底前完成。
2、效益指标
非税收入,全年完成630.67万元,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逐步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产品质量环境得到改善,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提高合法经营意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3、满意度指标
咨询回复率、投诉举报办结率100%,社会公众满意度98%。
(三)工作成效
优化服务促主体培育。我县市场主体净增已完成7297户,完成率101%;企业发展净增任务1392户,已完成1628户,完成率117%;个转企任务58户,已完成173户,完成率298%,个体户净增5669户。
包容审慎促优化环境。开展价费监督检查,清退违规收费29余万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部门抽查任务77项,录入、公示检查对象626个,联合抽查47项,录入、公示对象98个;加强信用监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0户。
助企纾困促效能提升。为企业提供计量检定、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减免收费50万元;设立10类知识产权培育资助项目,培育18个竞争性项目,24个普惠性项目;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000余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提档升级。一是优化食品生产监管与服务。二是严格食品经营环节监管。三是扎实做好餐饮监管与保障。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各类食品从业人员25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人大”“政协”两会、“三考”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供餐51餐次,保障就餐人数5000余人次。四是食品安全抽检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完成了3116批次抽检任务,检出不合格食品127批次,依法处置率100%。出动快检车30余台次检测各类食品及原料630余批次。
药械化安全监管成效明显。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监测到药械化经营及使用单位上报的不良反应705例(药品不良反应56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9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49例),查办案件32个。
特种设备监管进一步加强。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2家,检查在用特种设备212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9起。
质量监管与服务齐头并进。一是强化质量监督。完成产品质量抽检5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6.8%。二是强化认证认可检查。三是开展集贸市场的在用商贸衡器计量突击检查。查处并收缴作弊或不合格电子秤8台,对我县56家合法加油站进行全覆盖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场责改5家。衡阳市雅典娜石英石有限公司和衡阳阳光古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荣获第七届衡阳市市长质量奖。
投诉举报处置有力保权益。一年来全局受理和调处投诉举报1744起,投诉办结率100%。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专班。着力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实行阳光监控,实施“车间亮化”,巩固“明厨亮灶”,现已在3个乡镇先行试点,第二批10个试点工作已实质推进。
专项行动突重点。(1)“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检查企业2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5家,排查风险隐患17个,并全部处置完毕。检查学校412所,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6家,出动检查人员280人次。(2)“护老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检查养老机构市场主体10户,发放资料480余份,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挂图20份,约谈经营者32人次。(3)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检查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经营单位42家次。(4)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检查户外广告500余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5)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在“双减”专项行动中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0多家次,下发《疫情防控期间价格提醒告诫函》2000余份,开展市场价格调查60余次。
全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500件,其中无照经营类案83件、知识产权类案2件、食品类案215件、药品类案103件、质量类案(假冒伪劣)32件、价格类案49件、其他类案件16件。共召开局长办公会10次,研究大要案件42件。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率为123.61%。实际因县财政资金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预算。预算批复的380万元非税返回,实际年初并没有安排。
2、预算精细化有待加强。因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削减200多万元的项目经费,使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特种设备监管、质量考核、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建设、认证认可管理、标准化管理、药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化妆品事务、市场监管执法等大部分工作经费支出都在非税收入返回拨款中开支。但非税收入有很大不确定性,很多工作不能开展。
3、非税收入任务难以完成。非税任务一年比一年重,一方面,所有的非税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强调更多的是服务,要求包容促优,这也是未来的趋势。所以无论是国家要求还是客观形势,非税收入任务一年比一年重都难以实现。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把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强化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财务核算与决算时,严格划分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科学记录和报告本单位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业务单位及时结算业务费用。严格执行预算,强化对办公运行费用的管理。
3、加强绩效运行监管。加强重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能。
4、加大市场监管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逐步提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报告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年末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325 | 325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当年决算数 | 当年预算数 | 上年决算数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4066.24 | 3341.79 | 3814.74 |
其中: 1、压缩一般性支出 | |||
2、三公经费 | 70.42 | 76.30 | 78.24 |
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7.50 | 17.50 | 19.44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17.50 | 17.50 | 19.44 |
公务接待 | 52.92 | 52.92 | 58.80 |
出国(境)经费 | |||
二、部门项目支出 | 679.51 | 497.49 | 991.82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77 | 14 | 35 |
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 | 10 | ||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9 | 9 | 3 |
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 35 | 5 | 5 |
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 33 | 17 |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
3、县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602.51 | 380 | 699.63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 | 100 | ||
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监管 | 10 | ||
知识产权培育资助专项 | 112.20 | 93.68 | |
3.15消费者维权经费 | 8 | 8 | |
食安工作奖励经费 | 5 | 4.9 | |
非税安排的项目支出 | 366.41 | 380 | 483.05 |
4、其他资金 | 55.89 | 28.82 | |
5、上年结转 | 55.01 | 103.49 | 10.53 |
政府采购金额 | 292.74 | 167.87 | 167.87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1、深化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2、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3、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管理,节约用水、电、油等能源。 |
说明:“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级专项资金等。
填表人:贺淑清 联系电话:6839962 单位负责人签字:罗永忠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
部门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39.28 | 4745.75 | 123.61% | 10 | 7 | ||||
按收入性质分类 | 按支出性质分类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634.85 | 基本支出 | 4066.24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1.人员经费 | 3625.35 | |||||||
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公用经费 | 440.89 | |||||||
……拨款 | 其中:三公经费 | 70.42 | |||||||
其他资金 | 77.55 | 项目支出 | 679.51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本年度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2: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目标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等违法行为; 目标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目标5:做好计量、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体系研究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目标6:强化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 目标7: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8: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标9: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10:加强全县范围内的价格监管工作; 目标11: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发展。 | 目标1:已完成; 目标2:已完成; 目标3:已完成; 目标4:已完成; 目标5、已完成; 目标6:已完成; 目标7:已完成; 目标8:已完成; 目标9:已完成; 目标10:已完成 目标11: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食品药品检查率 | ≥100% | 100% | 3 | 3 | |||
完成市场监管
| ≥100% | 100% | 4 | 4 | |||||
完成质量强县的考核、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工作 | ≥80% | 100% | 3 | 3 | |||||
完成上级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率 | ≥100% | 100% | 4 | 4 | |||||
完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工作
| ≥100%
| 100% | 3 | 3 | |||||
不合格品处置率
| ≥100% | 100% | 3 | 3 | |||||
质量指标 | 完成工作任务、无食品药品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 ≥90% | 100% | 3 | 3 | ||||
查处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违法直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 ≥100% | 100% | 3 | 3 | |||||
质量强县年度考核达标
| 100% | 100% | 3 | 3 | |||||
完成食品抽检工作 | 100% | 100% | 4 | 4 | |||||
完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工作 | 100% | 100% | 3 | 3 | |||||
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 100% | 100% | 4 | 4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12-31前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产品检测费 | 1000-3000元/批 | 100% | 5 | 5 | ||||
绩效指标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 | 554万元 | 630.67万元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5 | 4 | ||||
生态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饮食、用药 | 安全、放心 | 安全、放心 | 5 | 5 | ||||
产品质量环境 | 得到改善
| 得到改善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提高合法经营意识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5 | 5 | ||||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5 | 4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咨询回复率、投诉举报办结率 | 100% | 100% | 5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8%
| 5 | 5 | |||||
综合评定等级 | 优秀 | 总 分 | 100 | 95 | |||||
说明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预算执行率123.62%,主要是年初项目经费没有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多。公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有待加强。 | 1、将项目经费纳入预算;2、预算编制精细化,完整化。 | ||||||||
填表人:贺淑清 联系电话:6839962 单位负责人签字:罗永忠
说明:1.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除预算执行率外的指标应根据权重自行合理设定分值。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S≥90)、良好(90>S≥80)、较差(80>S≥60)、 差(S<60)。
3.三级绩效指标按需自行增减行。个别不涉及的二级指标可删除不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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