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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就业创业扩量提质。一是强化就业推介服务。重点围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发布就业信息2100条,在县城和乡镇举办现场招聘会18场,为150余家市县企业提供招工服务,帮助求职人员达成就业意向1.3万人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2696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控制在4.5%以内,新增城镇就业87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1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113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400人。二是启动劳务协作脱贫。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部署,11月份启动对全县17531户贫困户、57901名贫困人口中16-59周岁年龄段的贫困劳动力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工作,为有转移就业愿望和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开展精准转移就业服务。三是鼓励全民创新创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3060万元,贴息350万元,全县新增创业主体3203户,带动城乡就业5138人。积极实施“雁归兴衡”计划,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打造了井头镇、岘山乡长永村、西渡镇尚绿休闲农业公司、井头镇志宏生态农业公司、渣江镇圆梦山庄等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给予奖补资金共计70万元,通过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一大批农户实现就业创业。井头镇获评全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衡阳县安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评全省优秀初创企业,我县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第二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全省共五个试点县)。
(二)社会保障持续完善。一是参保规模不断扩大。全县总参保达到187.75万人次(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8626人、企业单位离退休19465人,城乡居民到龄享受养老待遇达18万人),征缴基金15.33亿元,创历史新高。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为61万人、98.9万人,参保率分别达到90%和99%。二是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最先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职能整合,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在6个单位试点开展新制度业务经办工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过整合比对数据,全县已参保116万人,未参保(登记)8万人,并对未参保人员进村入户核查登记,建立全县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并以身份证号作为居民社会保障号,发放社会保障卡69.4万张。三是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支付各项社保待遇总计14.25亿元。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调”,人均养老金达到1777.1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75元/月提高到80元/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2015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患者保实施大病保险补偿,共计4336人次,补偿金额2171万元。四是服务发展不断作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社保阶段性降费减负政策,对困难企业医保参保基数暂不调整,仍按上年度的2000元/月标准执行;生育保险费率由0.7%下调至0.5%;依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平均下降工伤保险费25%;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2%下调至1.5%;帮助得阳、衡利丰等园区企业申报实行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政策,共计为县域企业减负超千万元。助推企业改制,全县105家改制企业养老保险费挂账基本完成,累计挂账4.5亿元。
(三)执法维权扎实有力。一是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合同县总工会制定完善了集体合同范本,针对企业性质、规模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类指导,各有侧重地开展集体协商,促使职工岗位稳定、工资增长、休息休假等劳动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县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2%。二是着力强化劳动监察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查处举报投诉案件64起,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58万元,促缴社会保险费406万元。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恶意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起,经检察院批准抓捕犯罪欠薪嫌疑人4人,为1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6万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连续保持“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三是着力构建争议调解机制。突出“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原则,快速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7起,案件调解率达70%,为劳动者维权金额达350万元。积极推进乡镇人社站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名称、职责、标识、程序、调解员行为,实现“六统一五上墙,促使劳资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评“全省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尽管我们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人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县财政困难,对就业和社会保障配套投入难以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社事业的发展壮大;我县工业经济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吸引人才的环境不优,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短缺,推进创新创业的引擎力量不足;乡镇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人少事多,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人社工作发展需要;受经济下行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关闭破产、停工停产、减产减员,集体欠薪、欠保停保、规模裁员等现象呈现上升趋势,给稳定就业局势制造了压力,给社保扩面征缴带来了阻力,给影响社会稳定增加了引力。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加以切实解决。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县人社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围绕“五大目标”,提升“五项水平”,努力推动我县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围绕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落实“九补两贷三扶持”就业政策,扎实做好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信息发布、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援助服务,健全完善就业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力争实现新增城镇就业9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继续实施“雁归兴衡”创业计划。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实施奖补扶持政策,引导鼓励有资金、有技术、有项目的回乡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加快发展生态种养、休闲旅游、电商物流等新兴产业。着力创建1个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 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1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500人,扶持自主创业300人,带动就业 3200人。三是全面推进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利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智能人岗匹配,将匹配结果分头推送至贫困劳动力和接收企业,开发建立远程招聘系统,实现岗位供求双方远程面试洽谈。加强与珠三角、长株潭地区联系,积极开展跨省、跨市劳务协作,签订对口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组织输送和跟踪服务工作,直至稳定就业。开展技能培训扶贫行动,每年为有劳动能力且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在岗培训;组织湘南船山技校等本地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两后生”,免费提供技工教育,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支持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帮助其就业。
(二)围绕更加公平持续的目标,提升社会保障完善水平。一是积极实施职工社保统一征缴。按照“一个窗口服务、一张缴费通知、一个账户收钱、一张收据报账”的模式集中征缴各项职工社会保险费,促进五大职工社保扩面和基金增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基金征缴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省即将出台的企业养老保险断档补缴、灵活就业等群体参保缴费政策;逐步建立“企业养老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使用银社直连平台,方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就近选择家门口的银行缴纳社保费;加快实施“农民养老贷”工作,帮助缴费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确保失地农民到龄享受养老金待遇。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结算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以规范经办行为、防范基金风险为重点,完善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经办组织架构,建立内控一把手责任制,对重点业务高风险经办环节开展实时监控。加强稽核内控检查,落实社会保险三方统一对账工作,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围绕激发创新活力的目标,提升人事人才服务水平。一是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继续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平稳有序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流程,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二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成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稳慎做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进一步落实岗位分级工资。实行事业单位岗位异动审核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三是要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大力推进湘南船山技校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不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定向培训力度,力争年内培训技能人才300名以上,培训贫困家庭“两后生”50人以上,为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
(四)围绕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水平。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畅通劳动者诉求渠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继续开展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查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选活动。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启动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全县所有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国有银行开设的专户交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程量完成全部且经确认无拖欠后返还;建设施工单位不依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启动工资支付保证金,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开展“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劳动者”的仲裁庭进基层活动,建立“上门咨询、上门调解、上门仲裁”一体化劳动争议调处服务机制,让当事人实现就地就近维权。
(五)围绕优质高效便民的目标,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加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多途径充实配备乡镇社区人社服务机构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工作队伍。加大对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就业、社保、劳动维权等工作职能下沉到基层,打通推进人社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路”,把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二是加快推进人社工作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公务员管理等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逐步加载社保缴费、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功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切实强化人社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坚持真学、真练、真比,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发干事“才智能”,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办事规矩、强化办事纪律为重点,强化干部职工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整顿工作作风,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保障人社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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