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法规文件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哪些人能享受?
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标准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
其实际缴费的2/3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