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 3月6日至5月9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衡阳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衡阳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盘认领、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整改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13个方面39项具体问题,逐条剖析问题根源,并制定《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整改中完成了乡镇敬老院统筹统管工作,切实提高了老人们幸福指数;殡仪馆经营权收回,出台惠民政策,让殡葬服务正式回归公益属性。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既聚焦问题的整改,更着力于制度机制的系统建设。推动形成以制度管根本的规范体系,切实固化整改成效。
党组织书记冯拓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全局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传达县委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党组牵头、全局参与、层层压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系统谋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主持制定《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压实到岗,建立起清晰完整的整改责任体系。三是强化过程督导,狠抓整改时效。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坚持刀刃向内,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开展自我批评,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攻克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挖制度机制层面漏洞,牵头修订完善多项内部管理机制与工作规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截至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巡察移交的4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3件,已办结3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对特困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25110602001号)
反馈问题1:敬老院日常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抽查全县部分敬老院,有的敬老院没有真实的食品采购记录,有的没有食品留样,有的食品没有留样登记,有的留样记录与样品不一致等,有的敬老院的智能消防设施又脏又乱,管理不善,且管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有的不会使用灭火器具,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1.通过乡镇敬老院统筹统管工作进行摸底,检查和督办各乡镇敬老院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再对年龄偏大的管理人员进行灭火器具的使用进行教学。2.完成乡镇敬老院统筹统管工作,更换了年龄偏大、没有责任心的人员,并建立相关机制。(现已整改到位)
(二)落实兜底性民生保障存在不足。(25110602002号)
反馈问题1:政策宣传传达力度不大,特困供养人员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及时。现行政策规定,特困人员认定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乡镇负责受理、初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工作。由于对特困人员认定政策宣传传达不到位,个别符合特困救助条件未纳入特困供养,存在未及时应保尽保现象。如尹某某只有母子二人,均为二级智力残疾,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未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已立行立改);关市镇关市村张某某符合条件,直至2025年4月才由低保转为特困供养。同时也存在不符合条件特困供养人员清退不及时现象。如栏栊乡张某某夫妇收养一个女儿却纳入特困供养多年,直到2024年民政局进行数据大比对才取消。
整改情况:1.对乡镇未及时上报死亡或不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要求乡镇上报取消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10810元。2.加强动态管理,乡镇每月及时上报特困新增人员、死亡人员名单。3.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开展政策宣传活动4次,并将“流动政策服务宣传车”开进大街小巷、乡镇集市及偏远村落,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4.年检年审认真落实推进,精准核实在保对象真实状况。(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不畅,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的核定和退出调整不及时。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和信息比对,城乡低保均出现一些有工商登记的享受低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低保及人员已死亡还在领取低保的情况。
整改情况: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政策标准。一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年龄增长等因素,核对中心建设,加强与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工商、住房公积金、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对经济条件改善家庭取消低保待遇,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强化民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2.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社区)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二是县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结合新增对象入户核查时机对本村在保对象进行抽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组织业务培训,宣传政策知识。一是已组织开展3次业务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集市屋场会开展“方言宣讲”,发放《惠民政策一本通》《救助流程图》等资料,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和讲解低保政策。(现已整改到位)
(三)殡葬规范服务监管不到位。(25110602003号)
反馈问题1:推进城乡集中治丧点效果不明显。由于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滞后,造成一些违规治丧场所出现。
整改情况:1.开展全域排查,联合公安、市监、民政部门强制拆除违规治丧点。2.设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公开监督渠道。3.通过村规民约约束违规治丧行为,加强移风易俗宣传。(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滞后。由于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度缓慢,出现墓地盈利化情况?,部分农村特别是城市周边农村违规对外销售墓地。
整改情况:1.严打违规经营,彻查变相销售、活人墓及硬化墓,并对3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全面清退外来购买墓位,恢复墓地公益属性。2.简化审批流程,允许以村集体为单位申报建设,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指标,回归墓地公益性。(现已整改到位)
(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够规范。(25110602008号)
反馈问题1: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如革命老区事务中心、福利彩票事务中心、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等9个二级机构没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采购金蝶核算云软件;二是根据《衡阳县预算单位银行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取消二级单位独立账户,实行报账制。(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没有出差审批表(一事一单),只有季度出差统计,以致补贴总额计算不明。
整改情况:规范出差报销,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一事一单一审批执行。(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3:救助物资管理不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台账登记不清,仓库物资摆放混乱,发放资料不全,现场清点物资存在盘盈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并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现当时采购该物品时,供货商多送了一双棉鞋和凉拖鞋,故账目数量不一致,现已对仓管所有物资进行了盘点和造册登记,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和登记。(现已整改到位)。
(五)组织建设党建工作落实落细质量不高。(2511060201号)
反馈问题1: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与管理弱化。如党组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个别支部党员长期不参加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1.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参与热情。2.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将每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屡次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经提醒仍不参加的党员将进行通报。(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部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如个别支部连续几个月没有召开支委会;部分支部一年未上4次党课,还有个别支部将微党课充党课。
整改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深刻认识党课在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中的重要作用,杜绝“重业务、轻党建”思想。2.制定补学计划,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未开展的党课,及时进行补学。3.丰富党课形式,提升学习实效,打破“一人讲、众人听”的单一模式,采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员骨干轮流讲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现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3:“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开展不到位。如有的支部连续几个月没有党组织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记录;有的支部连续几个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按要求做好党组织工作安排并记录完成情况,督促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现已整改到位)
(六)整改责任落实不实,整改力度不大进展不快。(25110602013号)
反馈问题1:巡察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上轮巡察反馈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2个,其中反馈原募办(现福利彩票事务中心)工会会员没有按标准缴纳会费已补缴,但未能在全系统举一反三,本轮巡察发现县民政局机关和部分二级机构定额缴纳工会会费,部分二级机构没有缴纳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部分二级机构工会会费已按要求足额补缴,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工会会员必须按标准缴纳工会会费。(现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克服“过关”心态,杜绝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2.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注重总结提炼,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融入日常管理。对阶段性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深化推进的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路径、限定时间,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计划高标准完成。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整改成果运用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强化成果综合运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履行民政核心职能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机制缺项和能力弱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不断开创衡阳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811329;电子邮箱:
中共衡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