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民发[2015]27号
关于贺江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以下同志职务任免:
贺江华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衡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邬高平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民政局计划财务股股长,免去其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科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主任;
何五一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股长;
王伟红同志聘任为衡阳县城镇福利院院长;
刘松柏同志聘任为衡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衡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凌生辉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免去其衡阳县城镇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肖新军同志聘任为衡阳县革命老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衡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职务;
何文武同志聘任为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常劲坤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衡阳县民政局基政股副股长职务;
赵盛生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殡仪馆主任;
罗伟臣同志聘任为衡阳县殡改执法大队队长;
免去杨美莲同志衡阳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汤守宏同志衡阳县民政局社救股股长、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建华同志衡阳县城镇福利院院长职务;
免去洪庆权同志衡阳县民政局计财股股长职务;
上述任职的同志,其编制、身份不变。
衡阳县民政局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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