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军,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衡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规财股、慈善社工股、社会救助股,联系救助服务中心、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综治、信访维稳、四城同创、共青团、社会组织党建、计生、HRV防治、中医药、环境保护、督查、“县四大家”中心工作和临时性指派工作。
1989.10--1993.09 衡阳县城关粮站工作
1993.09--1998.07 衡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工作
(1996.09—1999.06 湖南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经济管理学习)
1998.07--1999.12 衡阳县经开委规划建设部副主任
1999.12--2006.02 衡阳县经开委规划建设部主任
2006.02--2017.09 西渡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2017.09--2022.12 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2022.12--2023.01 衡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2023.01--2023.08 衡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衡阳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3.08-- 衡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衡阳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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