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宗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和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一年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一是推进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局党组共检视出3个问题,班子个人共检视出4个问题,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清单,认真抓实问题整改。二是正常开展"三会一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今年组织上党课6次,集中学习12次;平时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在业余时间自学,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对所属党支部每半年进行党建检查通报,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与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健全完善新闻"三审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道主动权,全年未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
(二)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按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制定了《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月、360元/月,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二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与城乡低保年检年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及时退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11月,全县新增城乡低保对象 930户1647人,清退对象1270户1630人。12月,当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分别为1046户、1591人,10021户、19484人,1-12月,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938户、21204人,120315户23479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61.18万元、5706.12万元。三是金兰镇敬老院建设已经完成,于11月19日正式搬迁入住。四是残疾"两补"再次提标。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补"标准分别提高到70元/月/人;开展残疾人精准认定工作,对所有对象进行重新认定,取消不符合条件残疾人对象837人,新增对象1382人。1-12月,全县累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3107人次,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55.043万元,累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3185人次,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2.48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城乡低保工作扎实开展。今年创新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救助工作,2021年9月,县民政局印发《衡阳县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蒸民发〔2021〕80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救助工作,确定三湖镇、台源镇、长安乡、西渡镇为精准补差救助试点单位,从2021年7月份开始,四个乡镇新增低保对象先实行精准补差救助;二是特困人员救助能力提升。持续开展特困供养年检年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及时退出,切实做到应养尽养、应退尽退。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照料服务、疾病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1.3倍执行。2021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68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715元/人/月。城市特困标准提高到780元/人/月。12月当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7440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6962人,集中供养对象478人。1-12月累计保障特困人员60059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4409.65万元 。三是稳步推进《衡阳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完成全县26所敬老院消防、安防建设。稳步推进西渡等12所敬老院新建工作,栏垅、台源、樟木、岣嵝、金兰敬老院已入住,其余7所敬老院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对大安乡敬老院进行修缮,春节前将投入使用。四是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边缘户等5类困难群体,按照急难型与支出型实施临时救助。同时,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1-7月,全县共实施临时救助人数450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8.98万元。五是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开展低收入救助"凡进必核"工作,对申请纳入低收入救助范围的,全部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今年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647人,核对1647 人。与县工商局、县残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等9个单位实现了数据共享,实现核对率100%。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工作成绩斐然。一是衡阳县老年养护楼项目所有建设任务已按要求完成,通过消防、综合验收,并对养护楼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完善,2021年4月26日老年养护楼正式启用入住;二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西渡镇米子社区、阳古社区、三联社区、英陂社区)已完成;建成一批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了娱乐室、图书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室。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截至11月底,90-99周岁高龄补贴人数为3300人,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人数为58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为1710人。三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已足额发放到第三季度,累计发放资金472.86万余元,办理收养登记6例;全额发放大学生助学金共计23.5万元。四是目前我县电脑彩票销量为2186万元,刮刮乐销量为158万元,总销售2344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幅10%。五是慈善总会共接收各类善款共491.6万元,其中定向捐款398.1万元;发放各类善款共593.4万元,其中发放爱心物资价值22.7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600人;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困难学生活动,特别是因为疫情父母不能回乡过年的留守儿童,走访慰问200名贫困学生,慰问金6万元;开展第八届"节约一张纸、共圆求学梦"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困难户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在读学生,助学金50万元,发放学习物资10多万元。
(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健全自治组织,完成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更新、补录,协助完成和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轮训)。二是建立村(居)规民约修定(完善)工作常态推进机制,不定期对村(居)规民约进行修定(完善),开展好村规民约备案审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三个清单"工作,推动"三个清单"在实践中落实落地。四是积极开展村(居)规民约评选活动,推荐西渡镇新桥村的村规民约为参加省级优秀村(居)规民约评选。五是开展农村幸福社区、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市级"文明社区"创建。六是规范全县各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结合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对全县村(居)务公开栏进行规范建设,统一印制衡阳县村、社区形象手册发至全县各村、社区,对村、社区公开栏进行规范和统一。
(六)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婚姻登记服务优质规范。为保证婚姻登记质量,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始终严格《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登记,杜绝办理"关系证"、"人情证",实现婚姻登记"零投诉、零差错"。截至11月24日,共办理结婚登记4316对,离婚登记1080对,补结2049对,补离126对,处理来信来函96份、查阅档案698份,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二是积极推进衡阳县殡仪馆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对项目设计、命名并对项目进度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2021年度平安边界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衡阳县地名录、衡阳县地名词典、衡阳县地名志的初稿编辑工作并且专家对地名志的初稿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地名图集的样板;对西渡镇"恒美西班牙小区"与"曼哈顿广场"两处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对衡阳双峰线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界桩进行了清理维护,组织交界县市相关单位展开了实地踏勘,同时按照平安边界建设要求整理好相关资料。四是做好革命老区工作。2021年度省老促会扶持中共牌楼地下支部旧址修缮工作;扶持库宗桥镇、关市镇、渣江镇等8个乡镇共9个项目的老区扶贫发展,共计金额80万元;《衡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一书的编撰工作现有条不絮地推进中。
(七)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配齐配强进驻关市马岭村、兰山村,洪市市田村驻村工作队;二是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三是落实了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五个到户";四是做好了迎省检市检实地考核工作。
三、2022年工作思路
回顾过去,我们成绩斐然,展望未来,我们机遇在握,重任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审时度势,携手共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2022年,民政局党建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抓常抓长,着力加强支部建设;二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互促共进的目标导向;三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突出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四是结合衡阳红色资源,弘扬革命先烈的红色精神,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新热情。
(二)推进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一是全面实行精准补差救助;从2022年1月份开始,全县新增低保对象全面实行精准补差救助。二是持续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程序,城乡低保全面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均达到重点民生实事要求。三是全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四是破解照护人员短缺问题,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培育养老志愿者队伍;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推动集中供养和照护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二)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向财政争取相关工作经费,严格落实区划地名办工作职能与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22年边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对县城区域路牌进行标准化设置,对县城区域门牌进行规范标准化设置。二是做好老年养护楼的运营工作。三是老区积极推进牌楼地下支部旧址二期项目和神皇山党支部旧址的修缮和修复工作,尽早完成设计规划,争取年底能开工建设同时组织专项论证申报朱少连故居、秋塘村抗日战场遗址等我县民生与经济发展的公益性项目。
(三)对照国、省重点工作安排,"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和乡村振兴相关考核指标,科学提出2022年工作思路、主要目标:
1、进一步完善县救助服务体系。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专项救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县救助服务体系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进乡镇、村(居)设立救助服务和咨询点,指导全县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力争建设比例达到80%。
2、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和依法厘清政府和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完成好基政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继续做好贯彻落实"三个清单"工作,推动"三个清单"在实践中落实落地。
3、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殡葬事业改革。尽快推进殡仪馆搬迁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因地制宜,做好洪市、樟木、界牌园区三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工作。
4、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与计生服务站携手开启"婚育一体"一站式服务之路,帮助新人提高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结婚登记对象进行免费婚检。
(四)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禁毒、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一是要坚决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仗、持久战,旗帜鲜明、坚决有力,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二是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衡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开展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每月排查村(居)"两委"班子涉黑涉恶问题并及时上报,对出缺的村委会成员督促补选。三是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要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职能,积极主动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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