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衡阳县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城乡低保逐渐规范。今年3月,我县被列为省、市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试点县,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立足实际,先行先试,精准认定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同时,对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助推兜底脱贫工作。截止8月底,农村低保清查和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由27306户49346人减少到10892户28536人,户数减少60.1%,人数减少42.2%。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3399人,占扶贫总人口的5.19%。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达到220元,人均月保障水平达到150元。农村兜底脱贫对象月保障标准达到253元,年保障金达到3036元,超过2015年国家扶贫控制线,有效发挥了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实现了应兜尽兜,应扶尽扶。该项工作经验先后在省市进行推广,并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湖南红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8月12日,周海兵市长到我县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作现场会。
2、五保供养水平提升。8-9月,我局开展了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清退了1495名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2900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5700元/人/年;全县保障特困供养对象7749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6650人,集中供养对象1099人,预计全年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107.1万元;加大敬老院建设,筹资580余万元,新建溪江乡、界牌镇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200张;认真落实省、市、县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要求,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敬老院逐一整改到位,全县敬老院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
3、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完善。落实《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的通知》(蒸政办发〔2016〕19号)文件,开展单病种医疗救助。加强了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完善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加强了对特困人员、低保户和各乡镇定点医院的监管。全年医疗救助累计救助83829人次(包括农村特困供养、低保参合参保),预计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819万元。
4、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衡阳县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蒸政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从我县城乡低保节余资金中调拨100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我局也下发了《关于下拨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蒸民发[2016]45号),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全年临时救助149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60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保障有效。向上级争取资金164余万元,完成了年度增项争资任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492人次,临时安置34人,确保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荣获省民政厅2016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优秀单位。
6、救灾救济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救灾资金下拨到位。今年我县向省厅争取救灾资金共930万元,并及时下拨到位,惠及受灾群众14.1万人。二是加强防灾减灾示范创建,完成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工作。经过省、市民政领导验收和指导,10月底岘山村社区成功获得“省防灾减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被省民政厅推荐为参加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争创单位。三是减灾防灾工作精确到位。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和“防灾减灾宣传周”进村入社区宣传活动。四是救灾储备仓库项目建设提前竣工,已部分投入使用。五是加强灾后重建,完成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2016年我县因风暴洪涝灾害造成253户711间农房倒损,为帮助倒房户恢复重建,我们通过信息平台互通,将106户倒房恢复重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其余147列入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修缮,使受灾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六是成功举办全市减灾救灾工作现场会,受到市局和兄弟县市区的高度肯定。
(二)优抚安置和老区工作落实到位。
1、优抚工作卓有成效。一是优抚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全年发放优抚资金4000余万元,发放各类慰问解困资金300余万元,发放参保参合资金200多万元,固定门诊60多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400余万元。二是审批通过残疾军人5人,审批通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3人,无一违规。三是根据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我县所有优抚对象都实施动态化管理,新增、核减人员都按上级要求录入系统,资料齐全,准确。特别是今年,我县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完成了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的录入工作,完成率达99%,入户年检率达到100%。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一是完成了2015年秋冬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档案383份。二是认真做好2014年和2015年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工作安置。2015年,我县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24人,其中转业士官23人,带安置卡的城镇兵1人。今年我县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取消临时安置,将2014年临时安置在县公安局和县法院的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47人)和2015年退役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24人)一起安置。目前,安置工作在平稳进行,12月将全部安置到位。三是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稳妥进行。我县第六期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已经于10月18日开班,共有50余名2015年秋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了培训。四是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
3、老区工作积极开展。2016年省厅扶持我县老区扶贫项目13个,总资金35万元。其中道路建设项目11个,水利建设项目2个,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顺利通过审核验收。
(三)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的安排和省地名普查办的年度工作部署,我局已提前完成了地名普查的外业工作。现正对全县的地名进行查漏补缺以及地名普查数据入库工作。得到省市的高度肯定,全省多个市州到我县学习参观该项工作。二是启动了撤乡设街道筹备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局已经开展了撤乡设街道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到外地参观学习、实地调研、社会各界代表走访、可行性评估和信访稳定评估。三是婚姻登记服务优质规范。2016年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6788对,补发结婚证2333对;办理离婚登记1883对,补发离婚证48对;补录历史婚姻登记档案33890对,计生“实时通”信息录入8804条,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四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截止目前,全县火化遗体887具,火葬区居民火化率达到93.66%,超过了省市要求的90%的火葬区居民火化率;全年执法21起,收缴灵堂3副,气球15个,音响3组;全年共为196例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用,为98例减免费用,发放惠民补贴资金39.96万元。五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共登记社会组织12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7家,社会团体变更2家,民非变更9家,备案的有2家;配合非公党委预备党员转正5人,发展预备党员3人,培养非党积极分子3人;争取省民政厅福彩公益金50万元,建成了一个标准化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期和转型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各项支持帮助的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文件精神,我县需要脱钩的协会11个,现已全部一次性脱钩到位。
(四)基层建设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西渡镇壕塘社区、英陂社区、春风社区、滨江社区、渣江镇北正街社区建设了高标准的办事服务大厅,做到了“五统一”,充分发挥了社区服务功能。二是村、社区依法自治监测达标率工作位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县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98.9%,不达标的村5个,城镇社区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97.9%,不达标的社区1个。三是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四是督促、指导村(社区)搞好村(社区)务公开。
(五)社会福利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县福利养护楼项目建设即将投入使用,投资总额达1100万元,是全市第一家医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公寓。二是孤儿基本权益保障有力。全县孤儿共计为624人,其中散居孤儿为514 人,城市集中孤儿 110人,目前共发放资金381.96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人。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今年六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移交到我局,我们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成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办公室,配齐配强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前三季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345人,发放资金420.525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9004人,发放资金405.18万元。四是慈善工作成绩突出。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各类善款280多万,其中“慈善一日捐”接收207万元,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共捐款17万元,9个慈善会员单位接收捐款22万元,定向捐款34余万。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700人次,尽力解决弱势群体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五是老龄工作扎实开展。创办养老服务示范点6个,新增养老床位30张,全部通过验收并发放了建设资金;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84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100%,领先全市水平;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约35000余份,协调处理老年人侵权案件25起。六是福彩销量一再飙升。截止到11月30日,共完成销售电脑票3285万元,刮刮乐1073万元,总销量4358万元,同期增幅达25%,列全市第一。
(六)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的程序和步骤,在保证学习时间、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除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成立了专班,制订了《实施方案》和《明白卡》,设立了举办电话和信箱。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了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会议精神,通过会议传达、撰写心得、支部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高潮。现在,局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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