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救助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慈善救助项目
编码:
(二)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原则上必须是衡阳县户籍。
(三)救助原则:
1、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2、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救到急处、难处、实处;
3、一年内一般不重复救助。
(四)救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衡阳县慈善救助制度》
(五)受理机构: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六)决定机构:衡阳县民政局。
(七)救助标准:
1、助学类:1000元至4000元;
2、助医类:2000元至3000元;
3、助困类:1000元至3000元;
4、现场救助类:1000元内;
5、其他类:5000元内。
(八)救助对象:
衡阳县籍低收入家庭、特困人群(计生家庭优先救助)。
1、身患重大疾病无力承担医药费的家庭;
2、突发性重大灾难、意外造成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
3、因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造成小孩无法完成学业的贫困学生;
4、其他特殊困难者的家庭。
(九)救助类别及材料申报:
*助学类*
1、本人申请报告(村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民政办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
其中大学生助学必须提供大学录取通知单复印件或大学生学生证复印件。
*助医类*
1、本人申请报告(村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民政办盖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执业医师开具的);
3、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
*助困类*
1、本人申请报告(村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民政办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
*现场救助类*
本人打好领条、盖好手印,在场人签好字,领导审批。
*其他类*
因意外造成困难家庭人员死亡的,必须由乡镇或单位出具申请报告(盖单位公章),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家属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十)受理地点:
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衡阳县民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 0734-6825668。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本人申请、村(居)会审核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慈善办调查、领导审批、发放善款。
(十二)办理方式: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开展救助活动,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要有处理意见,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告知救助人。情况紧急的救助人将特急特办。
(十四)资金发放: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打卡至受助对象银行账户。
(十五)咨询途径:
衡阳县民政局信访接待室、慈善办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现场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0734-6811329、6825668。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衡阳县民政局监察室,联系人:王亮,监督电话:0734-6589068。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中路31号(衡阳县民政局二楼),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
(十八)结果公开查询:
衡阳县慈善网,网址http://www.cs.hyx.gov.cn/。
二、办理流程
(一)本人提出申请
凡衡阳县籍低收入家庭、特困人群(计生家庭优先救助)都可以向慈善部门申请慈善救助。
(二)评议审核公示
1、村(居)委会评议公示:困难对象向村(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救助后,通过村(居)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表决通过后,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再把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递交乡镇民政办审核。
2、乡镇审核公示:乡镇根据村(居)委会递交申请报告一事,经过下村入户调查,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再把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递交县民政局慈善办复核。
3、县级调查复核: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查,对资料齐全真实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报民政局党组审批。
(三) 救助金额:县民政局党组根据受助的家庭情况分类施救,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慈善救助金。
(四) 救助金发放: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打卡至受助对象银行账户。
(五)落实情况公开: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会分季度把本办受救助的情况集中到衡阳县慈善网进行公示。
三、附录
1、衡阳县慈善救助情况汇总表;
2、衡阳县慈善救助项目流程图。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