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项目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慈善超市项目
编码:
(二)实施范围:
衡阳县辖区内村或社区。
(三)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四)受理机构: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五)决定机构:衡阳县民政局。
(六)项目标准:
20000元至50000元;
(七)材料申报:
村或社区出具申请报告
(八)受理地点:
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衡阳县民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 0734-6825668。
(九)办理基本流程:
村或社区出具申请报告,县民政局、县慈善办调查,县民政局、县慈善办验收
(十)办理方式:衡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办理
(十一)办结时限:一年一次
(十二)资金发放: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财务室打卡村或社区银行账户。
(十三)咨询途径:
衡阳县民政局信访接待室、慈善办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现场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0734-6811329、6825668。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衡阳县民政局监察室,联系人:王亮,监督电话:0734-6589068。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中路31号(衡阳县民政局二楼),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
(十六)结果公开查询:
衡阳县慈善网,网址http://www.cs.hyx.gov.cn/。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村或社区可以向县民政局、慈善部门提出申请。
(二)调查验收
1、县民政局、县慈善办向提出申请的村或社区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在11月审核验收。
2、市民政局、市慈善办将在11月进行复核验收。
(三)资金发放:县民政局党组对验收通过村或社区慈善超市给予20000-50000元不等的项目资金。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财务室打卡至村或社区银行账户。
(四)落实情况公开: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会本年度审核通过的慈善超市集中到衡阳县慈善网进行公示。
三、附录
衡阳县慈善超市项目流程图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