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1〕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衡阳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经县级自查验收,本批次验收合格面积为4864.8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验收合格面积,按300元/亩的补助标准,本次应下发补助资金145.944万元。现将检查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或异议,可向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4-6813456(办公室)
15096041768(造林绿化股聂绍元)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发放表
衡阳县林业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