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阳县林业局积极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坚持不懈提升服务效能,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涉林企业和广大林农在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过程中合法合规,不踩红线,不留隐患,为加快绿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林业贡献。
规范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动态化管理,同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点项目时,法制审核部门全程参与,各项重大决策均依法、按程序实施。
深化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最简化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程序,大力推行办理承诺制,对省、市级权限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从初审开始到报批材料准备以及呈送省市政务大厅林业窗口审批,派员全程跟踪服务,遇到问题,马上解决,就地解决,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
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从严把关,努力提升局规范性文件质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文件草案,听取公众意见,并积极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決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制定实施涉林类企业和个人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轻罚清单,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乡镇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涉林涉法事务,推进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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