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 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衡阳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湖南省、衡阳市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 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对已经于2024年毕业的人员,学籍信息不可作为有效的属地申报信息,须向本人户籍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衡阳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9月19日8:00--10月7日17:00,具体时间以及相关事宜以我机构在/hyxjyj/(衡阳县教育局官网)及“衡阳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本机构认定对象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需选择衡阳县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 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 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 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 “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体格检查
凡选择本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到指定的衡阳县湘中医院参加体检(地址:衡阳县西渡镇清风路1号<天生龙水果批发市场对面>,联系电话:0734--2850120)。体检表凭身份证到体检医院领取,填写好基本信息并粘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要求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3日。
3.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衡阳县教育局办公楼421、419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2024年10月9--14日(13日法定假日除外)。
(2)现场提交材料种类及要求(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现场确认请带所应提交材料的全部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指定医院体检后签字、盖章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⑥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网报系统《个人承诺书》签名处签名,经本人签名后将方框部分完整、方正、清晰上传至网报系统。否则,申请人须自行重新上传。
⑧袋装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网报号、申报的学段、学科)。
特别提示:
为减少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排队等待时间,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高效,本认定机构将实行QQ群预约取号确认时点,不接受未取号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事宜。
务请申请人网报后即主动加入“衡阳县教师资格认定①群”(群号:531488799),按“申请种类-学科-姓名”格式修改群昵称(如:初中语文张三,小学数学李四),以便申请人及时获取取号预约认定时间的方式、获知认定结果与资格证书发放时间等相关通知。
4.专家审查
由本认定机构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认定结论。
5.颁发证书
本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关注查阅衡阳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公告和QQ群内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证方式领取(本机构强烈建议申请人选择安全、迅捷的邮寄方式)《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邮寄方式: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认真填写详细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本认定机构通过快递送达,货到付款。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2)现场领证方式:领取地点为衡阳县教育局办公楼421室,具体领证时间在QQ群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其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衡阳县认定教师资格的资料即可。
5.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
6.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联系电话:0734-6589928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24年9月12日
附:关于衡阳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衡阳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见问题解答
1.衡阳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衡阳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认定。
2.衡阳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认定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报时间:9月19日8:00--10月7日17:00;
(2)体检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3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9--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我已网报成功,还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衡阳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没有采取全程网办形式,需要到现场办理。
4.我户口不在衡阳县,没有衡阳县的居住证请问能在衡阳县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答: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毕业当学期)在衡阳县行政区域内。这三项中您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在衡阳进行认定。
5.我虽然没有衡阳县户口,但我有衡阳县房子,可以在衡阳县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能。
6.我有衡阳县的居住证受理凭证可以代替居住证在衡阳县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不行,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居住证是一张公安部门办理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7.我户口不在衡阳县,且无居住证,是2024年在衡阳县高校毕业的学生,还能在衡阳县教育局参与认定吗?
答:不行,2024年在衡阳县高校已毕业,户口不在衡阳县且无衡阳居住证的学生须向本人户籍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
8.已经网上申报,如不能在衡阳县认定我该怎么办?
答:如不符合要求,建议您修改网报信息,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9.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时候出问题了怎么办?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咨询010-56761296进行咨询。
10.为什么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答:申请人无需担心,所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报名后的状态均为“网报待确认”,请于指定时间内(9月19日至10月13日)到指定医院体检,10月9日--10月14日本认定机构会进行现场材料审查,在这之前报名状态会一直保持“网报待确认”状态。
11.如何了解办理进程?
答:现场审查期间(10月9日-10月14),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现场审查结束(10月14日结束),经公安部门查询犯罪记录后,本认定机构将通过了网上审查人员的名单在“衡阳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结果名单。
12.请问衡阳县的指定体检医院有哪些?如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能通过审查吗?
答:请登录衡阳县教育局官网查看认定公告,公告中有指定医院(衡阳县湘中医院)。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将不能通过审查。体检需要两个小时左右,请大家每天在4点以前去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3日(节假日无休)。
13.我前段时间刚做了招聘体检,请问能代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吗?
答:不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与招聘体检、公务员体检等标准不一致,且体检表由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体检结果需存档,故此需专门进行体检,不得以其他体检结果进行替代。
14.我需要自己拿体检结果吗?
答:请本人拿回体检结果,将体检结果交给现场确认资料审核工作人员。
15.我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普通话证书遗失情况下,网上能够查询的,可以提供查询成绩截图供工作人员审核。
16.我因改名造成考试合格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您可向给您颁发考试合格证的当地考试院申请进行姓名变更。
17.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到哪里进行领取?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第二批次受理期限终止时间为10月7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出证书,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领证方式根据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自取,到县教育局421室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则由衡阳县教育局邮寄到申请人网报填写的地址,邮资到付。
18.我因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不确定自己的住址,无法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怎么办?
答:您可填报住址相对固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电话,以免延误错失;如因地址填报不详无法寄出邮件或地址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退回邮件,需由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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