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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教育局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4人、科员3人),事业编制116人(其中股长25名)。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0人(其中局党组成员6人)。局机关共有25个股(室、站、中心),其中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秘书股、党建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师工作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审计股、民办教育股、教育督导室、信访办公室;二级机构10个,分别是教育考试中心、教学研究室、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办公室、电化教学仪器站、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基建管理站、勤工俭学站、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工会、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群团组织2个,分别是团委、妇委。

(二)办公场地:西渡镇保安小区蒸武路8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办公电话:0734-6813473

    (五)领导分工:

    衡阳县教育局负责人:刘炳辉

    领导分工详情请见本界面的领导信息。

     二、工作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等有关教育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项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拟定教育体制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本级的教育经费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制定全县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全县勤工俭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指导教育学会、教育基金会、关工委、退(离)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察呈报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设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秘书组的决定事项、有关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负责协调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秘书组有关会议、调研活动安排;协调开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并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秘书组提出有关措施建议;协调督促落实全县教育领域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工作;承担县教育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秘书组和局党委开展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完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旺桥,电话:0734-6813473、18975448563

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局性文字综合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发文审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提案建议的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报刊的新闻宣传及发行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治安保卫及社区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图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唐旺桥,电话:0734-6813473、18975448563。

    人事老干股(加挂衡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牌子):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档案;负责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考察、推荐和调配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援藏、援疆、支教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负责全县研究生、本科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负责人夏伯平,电话:0734-6589921、0734-6589950、13787704886。

基础教育股: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普九”和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德育、劳技、科技、社会实践、信息技术、禁毒、安全、环保及其他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负责协调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装备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和组织初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招生;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英语、计算机考级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省、县示范性高级中学及特色实验高中的呈报、考核、审批工作;负责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检查、督促、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负责人王成立,电话:0734-6589923、 13973443106。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检查、评估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民办学校举办的各类职业和成人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及职业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国家、省、县重点项目的呈报、考核及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评审工作及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审核与发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选用教材和教学配套用书;负责协调职业和成人教育的科研与技术推广、仪器配备、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农科教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人陈小兵,电话:0734-6589925、19892016888。

    计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编制和安排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规;统计并监控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县本级教育部门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省、县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编制县本级教育部门基建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

    负责人王志龙,电话:0734-6589922、15874775805。

审计股: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通用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和综合实践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对县本级教育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组织对中央、省和县本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实施审计;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局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局直属单位基建维修工程造价(项目预决算)的审计;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受托对局直属单位和其他县本级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受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负责人邓俏梅,电话:0734-6589930、13873495915。

民办教育股:负责区域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归口管理全县的民办教育工作,拟订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的行政审批备案和校长核准工作;牵头组织对民办学校的考核、财务资产监督及年检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有关招生简章的审核工作;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校园校舍、图书馆(室)、教育技术装备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负责人蒋顺生,电话:0734-6589926、13973414244。

教育督导室:依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度及实施方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监测;指导各单位教育督导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国家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育平,电话:0734-6589918、13973442658。

党建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以及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精神、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

    负责人唐力,电话:0734-6589919、18890260210。

信访办公室:受理、交办、转送信访入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责任人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下属单位信访事项的处理;指导、检查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领导提出处理建议等。

    负责人邓仲春,电话:0734-6819203、 13875645138。

教师工作股(加挂衡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规划、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作;负责师范类教育培养的业务工作;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人李支令,电话:0734-6589928、13575261218。

(二)二级机构

衡阳县电化教学仪器站: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验教学、电化教学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并实施全县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规划。负责财政性资金用于教育教学装备的计划编制和集中采购工作。指导学校规划建设教学装备功能室用房以及对实验仪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功能教室的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电化教学、信息技术教育以及学科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等方面的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和成果推介。组织实施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负责教育装备年度统计报表。负责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人员业务培训。负责省、市两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申报、指导、管理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的创建工作。

    负责人曾晓洪,电话:0734-6589933、13873451266。

衡阳县教育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协助党政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各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基层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工会文体活动;认真抓好送温暖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和帮扶工作。

     负责人陈晓龙,电话:0734-6810616、13974791232。

衡阳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高招宣传、报名、体检、组考、建档、政审、录取等工作;负责飞行员招录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成考宣传、报名、组考、录取等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自考宣传、报名、组考、核发结业证书毕业文凭等工作。负责社会考试工作:英语等级考试、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的宣传、报名、组考、评价等工作;负责上级安排或其他部门委托组织的各类考试组考工作。负责高二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二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报名、组考、建档等工作。负责招考办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寒门学子助学工作;负责上级招考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万二平,电话:0734-6819199、 13707471770。

衡阳县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指导、规范全县各类学校园网的建设和中小学信息建设。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政府信息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有关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本级教育网站的建设、维护、使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有关管理及软件开发等工作。负责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园网的开发、应用、经验交流以及评估。负责全县教育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网络技术服务;负责全县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的相关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办公网络的管理、维护、安全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宣传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负责人陈莉,电话:0734-6829909 13786411427。

衡阳县学校基建管理站:提供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的工程设计、立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前置服务;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及项目工程验收;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审核;保管和提供学校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

     负责人汪衡亮,电话:0734-6289976,13973416178。

衡阳县教学研究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参与并指导学校搞好课题申请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学视导调研活动,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和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及时收集、传递教研教改信息,推广教研教改成果;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健全教研网络,加强教研联组和学科教研组建设,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的联动合作;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全面履行研究、指导、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负责人刘传经,电话:0734-6589932、13975400466。

衡阳县勤工俭学站:指导和管理全县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校办企业公司经营的监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办商店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劳动实践场地建设及学生劳动实践活动。

     负责人屈海林,电话:0734-6938758、18944989619。

衡阳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规划、计划。对全县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指导。负责本中心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健身、读书、娱乐、艺体培训等活动。负责向上级争取校外活动资金、活动设施等。负责指导管理乡村少年宫工作。

     负责人范仲樵,电话:0734-6822311,15073419333。

衡阳县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办公室: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师资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协调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教研教改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负责学生健康状况的检测与建档建制等工作;牵头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高、初中体育、艺术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学校体育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指导高中以上学校的学生军训工作及各类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等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

     负责人梁增科,电话:0734- 6589978、13875704691。

    衡阳县教育政策法规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对本局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行把关,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及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承办县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以及国家安全、外事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局直属单位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协同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处理局直属学校学生伤害及其他灾害事故。

     负责人邓仲春,电话:0734- 6589979、13875645138

衡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即免费教科书、免学杂费)工作的统计上报和管理;“一补”(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发放和监督。负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和个人对教育的支教、助学工作。负责资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负责人李小峰,电话:0734-6589935、13667452176。

(三)群团组织

团委:自觉接受、紧紧依靠党对共青团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到中学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保持和增强中学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全面提升先进性为主要目标,着力推进中学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学生对党的向心力。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完善团、队干部选配使用机制;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严格发展团员制度,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建设中学共青团的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有人制度。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县教育工会、妇女委员会做好其他群众工作。

    负责人黄从文,电话:13667440448。

妇委: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对局机关女干部、女职工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推进“巾帼建功”工作。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弘扬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和勤劳节俭、乐于奉献的传统道德。反映女职工的合理要求,帮助妇女和儿童解决实际困难,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组织机关女干部、女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教育工会、局团委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津,电话:1597348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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